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立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发表人:华电翻译时间:2019-12-04浏览量:
宪法法律委、法工委领导同志与译审专家合影
2019年11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会议。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12位委员参加了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臧铁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二级巡视员贾红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二级巡视员刘运龙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法工委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现场
会议开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向与会的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并合影留念。接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许安标副主任向各位委员介绍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英文翻译工作情况和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的成立经过和工作规则,并听取了委员们对法律英文译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为了加强法律翻译工作,提高法律英文译本的质量与效率,促进对外开放与交流,宣传中国法治建设成就,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栗战书委员长和王晨副委员长批示同意设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聘任的17位法律英文译审专家组成,他们分别来自前中央编译局、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和世界贸易组织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大连外国语大学。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法律文本初译、初译稿审定等工作,或完成整体委托翻译项目。每位委员每年承担1~2部法律的英文翻译或译本审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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